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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钦州农业学校
实训室安全管理责任领导及部门职责
一、学校领导职责
(一)党委书记、校长。学校实训室安全第一责任人,对学校实训室安全负总责,对学校实训室安全管理进行顶层设计,主持召开学校实训室安全领导小组会议,对实训室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,督促分管副校长开展实训室开展安全检查。
(二)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。学校实训室安全的重要领导责任人,协助第一责任人负责实训室安全工作,具体指导和监督各责任部门及人员开展实训安全管理,检查实训室安全制度制订、完善和上墙,带领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开展实训室安全检查,负责对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。
(三)其他分管副校长。在校长统筹下对学校实训室安全工作经费、人员配备、财物调配等方面给予支持,对实训室建设和安全管理负有监督和指导职责。
二、责任部门及职责
(一)学校办公室。学校安全工作的协调部门,负责协调学校各科室部门安全工作,汇总上报学校安全生产工作制度、数据、信息等材料,制定每年学校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。
(二)教务科。负责学校实训室建设和学校实验(训)室安全工作主管部门,统筹指导全校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,定期组织开展对各实训室进行安全检查,指导各实训制定和完善各种制度。
(三)基础教学部主任。负责本学部文化基础教研组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,督促化学实验室等相关实训室各种药品安全、设施安全管理使用,对相关教研室主任和实验员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。
(四)现代农业教学部。负责本学部种植教研组、水产畜牧教研组、加工教研组等涉电、涉气、涉药实训室安全和设施防护安全管理工作,对相关教研室主任和实验员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。
(五)理工教学部。负责本学部汽车维修教研组、机械教研组、电子教研组等涉电(大功率)、涉气、涉毒(油漆)实训室安全和设施防护安全管理工作,对相关教研室主任和实验员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。
(六)商贸管理教学部。负责本学部计算机教研组、商贸管理教研组、学前教育教研组等涉电(大功率)、网络安全、防雷等安全措施以及设施防护安全管理工作,对相关教研室主任和实验员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。
(七)实验中心。在教务科指导下,负责全校所有实训室统筹管理,负责实验员安全培训,检查各实训室安全制度上墙和落实情况,配合教务科制定实训室安全管理办法和安全检查,汇总提出实训室安全整改意见建议。